时间:2018-01-04
目前市场上“傍大牌”的行为非常常见,涉及到了各种行业各种商品的类别,使得很多消费者对这些品牌和商品产生了一定的混淆,也给品牌企业带来了损失。好听商标转让网想说,“搭便车”是一种高危险操作,其实提高企业知名度的方法有很多,但是傍大牌是万万不能的。这种行为在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了新的规定,来和好听商标转让网看看吧: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侵权行为是如何认定的?
第一、假冒别人的知名商标,或者将别人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企业名称。
第二、采用了与他人商品的名字、包装、装璜相同或是近似的外观,外观稍微改动所造成的近似。
第三、将知名企业名称当中的字号或其简称来作为本企业的名称、商标、商品名称等来加以滥用。
此外还有一些手段更加隐蔽的仿冒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现象更是层出不穷。
就像刚提到的消费者想要购买某个品牌的饮料,结果却买到了假冒这个品牌的饮料,“傍大牌”实际上就是某些经营者通过仿冒别人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为消费者认可的商业标识的方式,使得消费者产生了混淆而导致误购。
这些不正当的手段不仅坑骗了消费者、侵害了其权益,更加严重的就是破坏了合法经营者的商业信誉。此类“傍大牌”的行为存在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打击的对象。假若这种仿冒行为泛滥起来就没有人愿意去创新了,仿冒别人的知识产权就能够获得利益,这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是非常不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