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弘仁元”诉微软商标侵权

时间:2018-01-22

    近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受理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微软商标侵权一案,诉请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及销售代理商杭州盖力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弘仁元”是金华一家信息网络高科技企业。20132月创始人龚经强将旗下的中国包装网、中华收藏网、包装e城等业务进行重组,成立浙江弘仁元公司,并且委托公司的美工人员设计了一个新的商标

     浙江“弘仁元”诉微软商标侵权

    该新商标基本元素为Hcedg5个字母,H是弘的拼音首个字母,C是中国的英文首个字母,edg英文解读为“边缘”和“优势”。整个图标既具有锋利动感充满活力,又有圆润美观、有较强的识别力,寓意着公司在不断创新去迎接一个全新的互联网时代。

     

    该商标在20143月是由国家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并且于20151028日公告注册。弘仁元公司为此还进行了大量的推广,包括广告、折页、网站宣传,在其从事的中国包装电商、软件开发销售等领域就已经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

     

    2015430日微软在旧金山所举行的Build 2015开发者大会上宣布,其新一代操作系统——Windows 10的浏览器被正式命名为“Microsoft Edge”。经过分析鉴别,弘仁元公司认为微软最新浏览器所使用的图标与公司的商标图案相近似,并且使用在了与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42类相同服务的类别上,这样会导致互联网与软件等行业内的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