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3926805号“古得俪”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11-16

     

    关于第33926805号“古得俪”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599号

       

      申请人:广东卉尚服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谷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926805号“古得俪”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003686号“古得利gudel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被商标撤三字[2019]第W046083号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79期《商标公告》。据此,引证商标不再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梁朦朦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