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0038989号“workda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10-29

     

    关于第30038989号“workday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158号

       

      申请人:沃特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0038989号“workda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469631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74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亚晶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