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3555820号“東洋美人 壱番纏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10-29

     

    关于第33555820号“東洋美人 壱番纏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5952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澄川酒造场
      委托代理人:北京观永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555820号“東洋美人 壱番纏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828503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经我局决定不予注册、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60678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引证商标一、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杨乐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