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审理指引》

时间:2017-12-29

     

    近年来,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逐渐增多,法官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面临诸多困难,如何有效指引该类案件的审理成为法院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审理指引》应运而生。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台《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审理指引》,旨在进一步统一对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

     

    《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审理指引》对案件审理的六个环节予以了规范:

     

    一、是固定原告诉讼请求

     

    审查原告提起诉讼的主体是否适格,原告主张商业秘密的范围,原告主张被控侵权行为的内容,原告主张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原告是否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及行为保全申请。

     

    二、是固定被告的答辩意见

     

    审查被告对于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答辩意见,审查被告对于答辩意见中的相关主张是否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如果被告的抗辩意见涉及案外人时,应审查是否有必要追加案外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三、是确定案件审理规则

     

    询问当事人是否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进行不公开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确定涉密证据质证规则。

     

    四、是固定争议焦点

     

    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结合涉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对没有争议的事实以及存在争议的事实分别加以固定、明确,在后续的审理中重点围绕争议事实进行举证质证。

     

    五、是查明要件事实

     

    明确审查具体范围,包括审查商业秘密权属的证明,商业秘密是否成立的证明,被控侵权行为涉及的信息是否与原告的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被控侵权人与涉案商业秘密是否有“接触”等。

     

    六、是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

     

       包括确定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或者赔偿损失,查明确定原告所受损失、被告侵权所获利润、许可使用费、权利人支付的合理开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