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桶为记”百年老字号,中国最早的化妆品商标侵权案

时间:2018-04-19

    商标侵权的案件屡屡发生,并不鲜见。但是要说起我国最早的一起商标侵权案,相信没有多少人会知道。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揭开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起商标侵权案的面纱。

    而晚清时出现的谢馥春的桂花油,则是当中的“翘楚”,可谓是“明星牌桂花油”了。谢馥春桂花油一般采用竹筒盛装,故谢馥春的产品得名“五桶”商标,并且由此引出了我国历史上的第一起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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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谢馥春化妆品有限公司,其历史溯源于清朝道光10年(1830年) 创立的谢馥春香粉铺,乃中国第一家化妆品企业。传统产品鸭蛋粉、冰麝油、及香件(誉称东方固体香水),通称谢馥春“三绝”。1915年与“茅台酒”同获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大奖,成为当时国际化妆品著名品牌和中国化妆品第一品牌。树大招风谢馥春出名同时已成为商标仿冒的对象。



    “谢馥春”的拳头产品是香粉和梳头油,当地许多香粉小店根本无法与它竞争,于是一些店家便动了歪心思,他们偷偷仿冒“谢馥春”的产品,四处兜售。“谢馥春”发觉后,为了防止假冒,用5只竹筒,放在柜台上,自制了商标,名叫“五桶为记”,象征五路财神临门,大吉大利。但是此举作用不大,你用“五桶”做商标,他也用“五桶”做商标,一家学一家,很快扬州城里冒出好多“五桶”商标的店家,都在出售“谢馥春”香粉赝品。这大大损害“谢馥春”的名声。



    “谢馥春”老板别无他法,只能向江都县府告状,官府调查后下令各家禁止冒用“谢馥春”的“五桶”商标。“谢馥春”随后更是用黑漆木牌,绘上红色“五桶为记”商标,还用金字书写告白一侧:“本店城内仅此一家,此外并无分铺,请认清辕门桥谢馥春老铺五桶为记商标,庶不致误。本号主人谨白。”想以此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但好景不长扬州城短短几日之内又冒出了十三家谢馥春香粉铺。


    谢家万般无奈之下又再次维权,一张状子从县府、省府一直告到北洋政府。幸运的是,谢馥春早将“五桶”商标于当时北洋政府工商部注册登记,当时的北洋政府大理院受理了此案之后,经


    调查核实,共有十三家铺店盗用“五桶”商标,并判定:“十三家店铺具结侵权悔过书”,并予赔偿谢家损失。


    责成十三家店铺具结悔过,不得冒用“谢馥春”牌号。这样,谢馥春“五桶”商标维权才赢了,成为中国最早的一件化妆品商标侵权案。“谢馥春”还将大理院的裁判书复制后嵌在镜框内,高高悬挂在店堂里。


    在那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年代,执法力度不高的时代。“谢馥春”能迎难而上,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和权益,创建商标、打官司维权,是一件令人佩服的事情。即使到了现在 “谢馥春”仍然将品牌保护视为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并遵循历代传人恪守的“劣质不卖、卖货归真、真不二价、价不欺人”的经商之道。被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并评为“全国300家重点保护品牌”。东方化、功效化、天然化、人性化是谢馥春品牌永恒的内涵,打造东方化妆品的本土领军企业是谢馥春公司的不懈追求。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美丽需求。古人用胭脂水粉、口脂眉笔等梳理妆容,如今防晒护肤、保湿美颜、年轻抗衰老等美容产品成为爱美女性的新宠。“谢馥春”作为中华老字号具有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拥有强烈的品牌保护意识,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老字号的商标、品牌、秘方等知识产权,不断推陈出新、研发新的美丽配方,满足现代人的需求,生产出一批批备受消费者青睐的化妆品,在一次次创新开拓中,这家百年老字号依旧散发着迷人的馥郁芬芳。


    就这样,这起中国最早的化妆品商标侵权案就算是圆满结束了。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瑛认为,老字号企业要避免侵权或商标被抢注的发生,需要企业提升注册商标的意识,将字号和已经使用的商标尽早注册,尽可能进行多类别的商标注册;加强维护自身品牌权益的意识,发现抢注和傍名牌现象,就要严阵以待,重拳出击。刘瑛说“企业还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更好地实现对自身商标的跨类保护。总之,老字号企业要想向现代企业迈进,必须进行企业品牌的整体战略策划和相应的实施对策,同时也需要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给予及时支持、有效地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