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认定遭质疑

时间:2017-08-09

      近日商标网从相关人士方得知,福建省石狮市一家小型服装企业通过材料造假,轻易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这起商标造假案最近露出了马脚。从而引起了业内人士对“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种种猜测。

      打官司获“驰名商标”

      2006年6月,江西省抚州市的梁爱华卷入一场商标侵权纠纷官司。据商标网获悉,石狮市漂流岛服饰有限公司向抚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2006年初,梁爱华在抚州市成立“抚州漂流岛服饰店”,销售假冒的“漂流岛”休闲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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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漂流岛公司在诉讼中提出,梁爱华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破坏了公司的品牌形象。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同时认定“漂流岛PIAOLIUDAO”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同时,漂流岛公司向法院提供了证据材料。

      2006年9月12日,抚州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漂流岛PIAOLIUDAO”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据商标网了解,漂流岛于2006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后,其在2007年的营业额达到2000多万元,翻了近一倍。

      起诉证据材料系造假

      记者调查发现,漂流岛公司向抚州市中级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系假造。1500万元的年销售额被夸大为2.5亿元,伪造税务机关公章制作虚假缴税证明、缴税金额“虚增”约2000万元,声称的“1330万元的广告费投入”实际上只有200万元……

      针对虚假的证据材料,抚州市中级法院却认为,经审理核实,该证据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符合证据的要求,应予以认定。

      商标网业内人士又从抚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抚州市法院纪检部门对漂流岛商标案进行了调查,该案已启动了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