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5448694号“香满多”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12-10

     

    关于第35448694号“香满多”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038号

       

      申请人:安庆麦麦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庆市东方智汇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448694号“香满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21056号“香满多”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的专用权期限止于2019年3月27日,其期满未续展,现已丧失商标专用权。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黄许丽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