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4436847号“ZHONG RUN LIGHTING Z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11-14

     

    关于第34436847号“ZHONG RUN LIGHTING

    Z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07597号

       

      申请人:海宁中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杭州超然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436847号“ZHONG RUN LIGHTING Z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2148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029558号“PHOSPHO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呼叫、标识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刘辰
    李钊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