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变太阳能商标,还有什么不可能?

时间:2015-07-13

      高考刚结束,清华和北大的“抢人”事件一度成为更大报纸的头条。近日,有一起事件引起大家对“清华”的广泛报道,扬州一家太阳能科技申请了“清华”商标,并且在其的各类太阳能热水器里使用这一商标,这不就是抢了“清华”饭碗吗?这一时引起了清华大学广大师生关注,清华大学计划向扬州清华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万元。

       据悉,扬州清华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水器、电动车等等,并且申请了该商标,而清华大学在1998年就已经申请了第41类商标“清华”,清华大学方面认为,“清华”这一简称一直是国人对清华大学的印象名字,扬州清华公司这一行为,是侵犯了其商标权,而且还在许多产品上使用“清华”“清华王牌”“清华企业”等名称,同时突出使用“清华太阳能科技”企业名称,这存在有欺骗消费者、混淆商标的嫌疑,因此向法院要求扬州清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并申请对清华大学第41类“清华”商标进行跨类保护,将该商标认定为为驰名商标,近日该案将会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其实,这样的类似商标案在国内一直层出不穷,因为可以分类注册和转让商标的原因使得很多企业都会利用这样的机会来申请或转让“同款”商标来制造知名度,这未尝不是一个好方法,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要谨慎,规避好风险,正确使用自己的商标才是良策。


    编辑:曾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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