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商标之争

时间:2018-01-17

      2007年,美国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在Macworld年度会展上向外界展示公司第一款手机iPhone。作为苹果正式进军手机市场的标志性产品,iPhone当日赚足了风头。不久,iPhone再次吸引世人眼球。不过,这次是美国思科系统公司状告苹果侵权。思科公司指控说,iPhone是思科旗下商标,苹果手机使用这一名称侵犯了思科权益。

      思科起诉

      美国思科系统公司在加利福尼亚州美国地方法院起诉苹果。思科认为,iPhone为其旗下商标,苹果此举侵权。思科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网络设备制造商,2000年收购InfoGear科技公司时,将InfoGear拥有的iPhone商标一并收归名下。此前,思科还推出了一款名为iPhone的网络电话。思科表示,苹果过去数年来一直要求获准使用iPhone商标,两家公司已为此谈判多年。在苹果反复要求使用思科的iPhone商标后,思科心怀善意地与苹果展开了谈判,并无得到妥善解决。

      苹果应对

      面对思科指控,苹果寸步不让。苹果说,两家公司的iPhone指代的是完全不同的产品,苹果有权使用这一商标。对于思科起诉,外界分析人士看法各异。鉴于思科市场资本总额预计超过1740亿美元,JMP证券分析师萨缪尔·威尔逊说:“关键在于,与因一个字眼起诉苹果相比,思科的钱和时间本应有更好的用处。”

      相对苹果公司王牌音乐播放器iPod,iPhone之名可谓与之绝配。iPhone将苹果的iPod和手机融为一体,能播放音乐和上网,支持无线网络及蓝牙无线技术,还能运行苹果电脑的Macintosh操作系统。iPhone造型时尚,机身轻薄,机身背部内置了200万像素的数码照相设备,耳机和SIM卡存储器等接口一应俱全。值得一提的是,iPhone通过苹果特殊设计的触摸屏控制,这种触摸技术比以前的触摸技术更精准,苹果智能手机的创新设计“将为移动通信领域带来一场彻底革命”,拉开下一代智能手机序幕。难怪公司一定要为它争到i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