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傍名牌:假冒知名品牌润滑油商标侵权案

时间:2018-01-22

     

    近日,长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打击制假售假行动中,发现了这样一些利欲熏心的“精明人”以正规品牌润滑油为伪装,干起了“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销售假冒同品牌润滑油。


    2012年7月,长兴县工商局接到一位船老板的举报,称其购买了“长城”润滑油,使用后,船的部分机械发生了故障,认为买来的润滑油存在质量问题。

     

    长城润滑油商标 


    工商局接到举报后,随即展开了调查,顺滕摸瓜查获了该“问题”润滑油的销售源头——胡某负责经营的某石化有限公司。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的润滑油系假冒产品,而且涉案金额较大,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随即组织人员开展深入调查。经查:该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胡某被聘为厂长,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产品的销售等工作。自2011年6月份以来,胡某根据客户要求,由公司自行生产润滑油,并从外地购来油桶进行灌装,在明知没有得到“昆仑”、 “中国石油”、“宝石花”和“长城”等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情况下,擅自组织员工将上述商标标签贴于油桶上后冒充名牌产品,销售给多地的经销商,并被查实销售额已达4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胡某也因将自己生产的润滑油私自贴上一些品牌商标,以假充真来销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