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不得做商标--华唯商标网

时间:2013-10-18

     

        在2013年6月24日,北京金鹰五矿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所申请注册的同名相关商标--“泼妇鱼莊”,却遭到商评委驳回。对此,该公司不服裁定,将商评委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原裁定,并作出新的决定。“泼妇鱼莊”注册商标遭驳回,商评委的回应是: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有相关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泼妇鱼莊 


        商标注册却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遭商标评委驳回的也有不少。在2006年,韩国MASHIMARO 公司申请注册“流氓兔”商标也遭到驳回,同时法院也支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拒绝“流氓兔”商标注册的决定;在2008年3月,贵州遵义市茅台镇一家酒厂以“遵义会议”作为白酒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申请注册,最后商标局以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为由,依法将注册申请“遵义会议”商标予以驳回;2011年10月19日,中华烟商标中的"中华"标有害道德风尚的商标案开庭审理;……

     

    流氓兔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有相关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因此,对社会有负面影响、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不道德风尚的商标就不要申请注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