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侵权案:两被告淘宝也在内--[华唯商标转让网]

时间:2018-01-09

    流行美商标  

       近年来,注册商标侵权案一直不断。近日,广州流行美时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魏珍君侵害注册商标权。南昌高技术产业区人民法院审结这一商标权纠纷案,最终判令淘宝网不承担任何责任;魏珍君网店经营者在其网店立即停止使用“流行美”文字。该判决17日正式生效。


        流行美注册商标权利人为广州流行美时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底将被告网店“绣兰阁”经营者魏珍君、淘宝网一齐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称,“绣兰阁”网店实施了大量侵犯流行美注册商标权的违法行为,然而淘宝网却没有采取相关技术手段来屏蔽商标侵权的网店、并处理商标侵权的店家,导致流行美公司的合法权益长期受严重侵害。故请求法院判令侵权网店立即停止流行美公司的注册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5万元。


        对此,网店“绣兰阁”经营者魏珍君辩称,网店所经营销售的流行美产品均为正品,并有正规的进货渠道,不是流行美公司所称的注册商标侵权产品。


        该商标纠纷案,法院经查明,魏珍君所经营的“绣兰阁”网店里的销售产品与流行美注册商标所核准使用的准确性装饰品为同类产品,已达到让消费者容易混淆和误认的标准,是商标侵权行为。然而,淘宝网已删除了该案的产品链接并提供了被告人魏珍君的身份信息,已履行了相应的监管义务,故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而且,淘宝网也没有介入魏珍君与他人交易过程,故不构成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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