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青啤”商标遭撤销

时间:2017-12-25


        导读:日前有报道称,台湾“青啤”商标遭台湾(智慧财产局)撤销。

        早在二零零八年的九月份,“台湾青啤公司”向台湾(智慧财产局)申请注册“青啤”商标,后来经过“台湾烟酒公司”的申请评定和台湾(智慧财产局)的审查后,撤销了台湾“青啤”商标。

       “台湾青啤公司”对此感到不服,提出了起诉但被驳回,紧跟着也提出了行政诉讼。“台湾青啤公司”辩称,其属于大陆“青岛啤酒”在台湾区的总代理,“青啤”只是取自“青岛啤酒”的其中两字,是“青岛啤酒”的简称,是大陆“青岛啤酒集团”专门用在“啤酒商品”上的标志。另外,“龙泉啤酒厂”是“台湾青啤公司”在屏东地区设立的,让民众参观,但“青啤”两字就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和辨识度。然而,“台湾青啤公司”说到,用台湾方言发音“青啤”两字,意思是“生啤酒”,商标有一个“属地主义”原则,理应考虑到台湾地区一大部分人在使用方言时针对“青”的发音及表征含意。

        最后,法院对于“台湾青啤公司”提起的起诉,通过审理后觉得,“台湾青啤公司”忽略“属地主义”的直接明显地域性方言发音因素和其它客观因素,最终驳回了“台湾青啤公司”的诉讼。另一方面,对于“台湾青啤公司”提起的行政诉讼,台湾地区(最高行政法院)也判决“台湾青啤公司”败诉,原因是青啤发音和岛内方言“生啤酒”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