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山蜂蜜赠杯 赠出了商标纠纷

时间:2018-07-17

     近日,王先生在南京中南金润发鼓楼购物中心以7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盒由老山营养保健品公司生产的“老山洋槐蜜”礼盒。打开礼盒包装后,王先生发现内有一个陶瓷杯,底部标注有“生产商:淄博悦丰陶瓷有限公司”“南京贵格工贸有限公司监制”等内容,且底部还有“老山®”字样。这引起了王先生的注意,因为该陶瓷杯并未标贴合格证。

      经查询,王先生知晓“老山®”商标并没有在饮水瓷杯类别中注册。随后,王先生向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并将金润发告到了南京玄武区法院。

    经查,“老山”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是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0类:食用王浆(非医用)、蜂蜜、食用蜂胶、非医用蜂浆,没有注册饮水瓷杯类别。另外,在饮水瓷杯类别中也没有“老山”注册商标。老山公司生产经营的两款老山洋槐蜂蜜礼盒中附赠的瓷杯,均是老山公司委托其他经营者按照其要求生产、印制“老山®”的。据调查,该瓷杯有蓝色6.87万只,白色3.3万只,共计10.17万只。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南京老山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7018元。

    南京玄武区法院就老山蜂蜜赠品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产品责任纠纷进行立案,后以小额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rgteruji6o9.jpg

    在庭上,金润发辩称,涉案水杯属于赠品,其出售的是蜂蜜而不是水杯。在水杯上标印商标是广告行为,是为了让消费者在饮用完蜂蜜后能看到饮水杯,起到广告作用。而且杯子上标注的“老山®”是南京老山公司自己的商标,并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商标权。

    经审理,南京玄武区法院认为,金润发所销售礼盒内的水杯虽然是赠品,但是也应该符合《产品质量法》中“产品或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所以该水杯是无合格证明产品。同时,赠品水杯还存在“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行为,金润发没有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因此认定其向王先生出售礼盒的行为构成欺诈。

    据此,南京玄武区法院判决金润发退还王先生79元货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赔偿其5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针对上面的这个事情,小编在这里不得不再次强调一下商标的跨类别保护:在具有相应实力的情况下,尽量对商标选择全类别注册,即在商品分类表的每一个类别上均进行注册。

    全类注册具有以下好处:

    1、防止他人在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商品上注册

    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往往会选择自己目前生产的商品种类或者规划生产的商品种类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和预想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生产经营的范围会扩展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者商品,这时可能发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在这个领域已经被他人注册了,所以,未雨绸缪非常重要。

    2、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存在冲突的商品种类上注册

    商标权人一般来说无法阻止商标的传导功能,比如“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别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商标,是否会给“康师傅”方便面带来负面影响呢?一家婚纱影楼的商标同时被人注册在殡葬业上,会不会让新人有一些忌讳呢?

    别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这是商标权人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全类注册是最好的方法,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

    3、随着企业的运转,难免会做一些促销或营销活动,为了这些促销活动准备的物料,您也要提前准备一下相应类别的注册商标哦~

      当然,全类注册所需的花费较大,而且为了防止注而不用的现象,商标法规定超过三年没有实际使用,他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也是需要考虑和作好应对方案的一个风险。

    但无论如何,全类注册至少可以赢得三年的时间,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来说,三年的时间也是非常宝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