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圆明新园”商标遭受恶意抢注,十年标归原主

时间:2018-07-02

    横店集团总裁助理程燕姬、法务总监厉剑飞一行受横店集团创始人、横店“四共委”主席徐文荣委托,将锦旗、感谢信送到金华市场监管局,对帮助夺回被抢注的“横店圆明新园”商标表示感谢。

    “横店圆明新园” 商标在2007年被杭州索尚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并索要300万元报酬。为夺回被抢注商标,横店集团从2007年开始到2016年的9年时间里,经历了商标局异议、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北京中院、高院判决等维权程序,均未能如愿夺回“横店圆明新园”商标。金华市监管局局长施欣辉在得知横店集团如此艰难的情况后,主动带队上门服务,何明明副局长和商广处多次进行指导,并多次向省局和商标局、商评委汇报沟通。

    通过努力,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作出了对被抢注的“横店圆明新园”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书。“横店圆明新园”商标的成功维权,对横店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横店乃至金华全市的旅游、影视文化事业的宣传提升,对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