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时间:2020-10-30

     湖南省湘潭市专利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汇总

    湖南省湘潭市专利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合规激励政策总结。

    本文对湖南省湘潭市及各县(湘潭高新区、岳塘区、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专利补贴、专利奖、高新技术认证、知识产权合规奖等知识产权激励政策进行了梳理。

    由于政策是即时的,请参考当地政府机构和科委网站的最新公告文件。本网站将不时总结和发布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湘潭市。

    专利:谭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其他院校、科研院所授予发明专利20项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贴,50项以上的给予20万元补贴,150项以上的给予25万元补贴,100项以上的给予30万元补贴。

    对于处于第7至第20个专利年度并已缴纳当年年费的有效发明专利,将资助该专利年度年费的50%(不含滞纳金)。

    当年通过PCT或巴黎公约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当年每个国家(地区)对PCT或巴黎公约授权的国际专利补贴5000元,每件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知识产权合规性:对当年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并编制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的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

    专利权保护:申请人(或原告)为本市企业,设计专利纠纷(含司法案件)经调解解决的,每案补贴2000元,判决(或判决)胜诉的,每案补贴5000元(同一资助对象获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专利运营:将高校的发明专利转让或许可给当地企业,且当年在当地改造实施中取得显著效益的,每项发明专利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同一资助对象获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对于当年在谭职业学院或其他高校授予专利数排名前5的,每户给予2万元补贴。

    依据:2018年湘潭专利质量提升资助计划。

    湘潭高新区。

    专利:当年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且获得外国授权的,给予欧洲、美国、日本一次性补贴3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一项外国发明专利的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

    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补贴6500元;当年授权的每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资助1000元。

    计算机软件:当年授权的每一件计算机软件版权,资助1000元。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优秀奖并在园区转化的企业,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获得湖南省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在园区转化的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高新技术:首次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当年(含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家。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当年申请发明专利5项以上的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资助。

    知识产权合规性:对当年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申请5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依据:《湘潭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实施办法》。

    月塘区。

    商标:获得各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认证的企业,奖励人民币3-1万元。

    新获中国质量奖奖励30万元,省长质量奖奖励20万元,市长质量奖奖励10万元;对新收购的湖南名牌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根据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上述奖励资金由市、区、园区按比例承担,不得重复奖励。

    专利:月塘区范围内,每年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当年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给予2000元/件的后补,单个企业年度总奖励不超过5万元。

    高新技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对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认证的给予2万元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因重新认定,给予1万元补贴。

    依据:岳塘区嘉达泉社会R&D基金投资行动计划(2018-2020)

    岳塘区推进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湘乡市。

    商标: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新批准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分别按2万元、8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新入选的“100个重点新产品推广计划”奖励2万元。

    专利:当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0件以上(含10件)和5件以上(含5件)的,分别授予2万元和1万元;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经批准为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高新: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依据:促进湘乡市工业发展的激励措施。

    韶山市。

    商标: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5万元。

    专利:当年授予专利、计算机软件版权、商标权的,按以下标准奖励: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每件400元;实用新型专利800元,发明专利3000元;电脑软件版权——每件800元。属于职务发明的,授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部分不得低于50%,有约定的,应当约定。

    专利奖:获得国家、省、地三等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和个人,国家级分别授予6万元、4万元、3万元,省级分别授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地市级分别授予3万元、2万元、1万元。

    高新:国家火炬计划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

    依据:《韶山市关于促进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

    商标:总部注册在县城的企业获得国际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分别奖励50万元;荣获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20万元。

    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的企业,每件奖励5000元。年度发明专利10项以上的企业奖励8万元。通过PCT获得国外发达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每次奖励1万元(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最多授予5次)。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被评为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通过三年培育期被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再奖励2万元。

    专利奖: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本条款奖励最高金额不得超过45万元。

    高新: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

    依据:关于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创新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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