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赵雯: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时间: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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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常委赵雯: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副市长赵雯提交了题为《关于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的提案。

    当今世界,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发展创新型经济已成大势所趋,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随着《泛太平洋伙伴关系条约》(TPP)和《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实质性谈判的迅速推进,国际贸易领域呈现出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标准不断提高、“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的态势。

    面对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创新发展努力前行的新态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在提案中,赵雯建议,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在国家层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势在必行。

    赵雯在提案中从对外、对内两个方面对这一提案的理由,进行了详细论证,理由如下:

    一、从对外方面来说,符合国际惯例和发展趋势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必须与国际接轨,在相同体制架构中,才会有共同语言,才能融入世界知识产权话语体系,推动多边、双边和区域知识产权合作,进而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

    当前,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依然沿袭上世纪八十年代模式,版权、商标、专利的管理职能,分别由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实施,农业部、林业部、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科技部等也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处于分散管理、职能交叉的局面。这种分散管理体制,对外多方发声、意见难统一,不利于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不利于提升在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的话语权,不利于形成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反应机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放眼世界,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188个成员国中,只有中国、朝鲜、埃及、希腊、沙特等极少数国家仍采用知识产权分散管理模式,其余绝大部分国家均实行集中管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模式)或部分集中管理(专利、商标“二合一”管理模式)。改变这种分散行政管理模式,顺应各类知识产权成果集聚、集成利用、互利互补的趋势,实行“三合一”乃至“统一”的知识产权集中管理模式,是融入世界知识产权话语体系,营造与国际接轨的、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从对内方面来说,可以破解分散管理、各自为政难题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进入新常态之后,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制度运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的知识产权分散管理模式,“九龙治水”,政出多门,不利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实施,不利于构建公开公平、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尽管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等平台进行跨部门协调,但扶持政策难以聚焦、行政管理效率不高、执法力度难以提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与支撑保障市场主体创新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已成为阻碍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能的短板。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对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赵雯认为,建立统一的、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有利于突破体制藩篱,减少职能交叉,避免多部门管理过程中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科学配置知识产权行政资源,构筑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服务和文化建设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利于合理划分各级知识产权局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各有侧重、事权互补、提升效能。有利于统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机制和执法标准,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盗版侵权,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热情、维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赵雯在提案中写道:“建立统一的、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有利于梳理、归并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权力,精简机构、统筹人员,统一执法、优化服务,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保护环境。有利于整合各类知识产权政策资源,提高各类扶持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国际投资者、企业界对中国投资环境的信任,吸引更多创新资源和创新人才导入;引导市场主体综合利用政策红利,放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政策实施效果。有利于整合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在知识产权注册确权、信息咨询、交易转化、救助维权等方面实现‘一门式’服务,切实降低创新主体的经营成本。”

    赵雯认为,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破解分散管理、各自为政难题,建设“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各界共识。上海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推进“三合一”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迈出可喜一步,兄弟省市也在积极探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集中管理模式试点。可以说,在地方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统一的、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时机已基本成熟。

    鉴于此,赵雯建议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提案中,赵雯还给出了推进这一工作的具体建议:

    1、目标:尽快建立统一的、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将知识产权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十九大中央机构改革方案,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工作纳入2016年中央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年度计划。推动组建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总署)和省级知识产权局,统一行使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职能,统筹知识产权制度顶层设计和战略制定实施工作。

    2、职能划分:主动适应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要求。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承担知识产权制度顶层设计、战略规划、体系建设、国际合作等宏观管理职能。省级知识产权局重在严格行政执法、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政策支持、提升管理效能,加快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省、强市。

    3、推进步骤:扩大试点,总结经验,协调推进。国务院加快制定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上下联动,协调推进,以期更好地释放改革红利,为新形势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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