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一电商卖家因销售假冒特步商标运动鞋,被罚人民币七万

时间:2018-06-13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作出宣判,淘宝店主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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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起,袁某在淘宝网相继注册了“青青鞋服贸易”、“e百优物”、“巨划算鞋吧”等网店,销售假冒“特步”、“361度”、“安踏”等品牌运动鞋。经瑞金市公安局网监对电子数据远程勘验,201261日起至2014113日止,袁某在“青青鞋服贸易”网店共销售“特步”、“361度”、“安踏”品牌运动鞋2852双,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89304.4元;20121213日起至20141020日止,在“e百优物”网店销售“特步”、“361度”、“安踏”品牌运动鞋400双,销售金额77379.86元;20121213日至20141020日,在“巨划算鞋吧”网店销售“特步”、“361度”、“安踏”品牌运动鞋717双,销售金额68212元。

    期间,袁某为了提高店铺的销售信誉,通过相关网络平台,雇请他人进行虚假交易的刷单记录共216笔,虚假交易金额为23667.82元,减去这笔金额,袁某的非法经营额为411228.44元。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袁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411228.44元,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袁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在归案后能积极退缴赃款,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