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进行商标版权申报以实现“商标版权化”?

时间:2018-06-07

    LOGO或许不等于品牌,却是品牌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有LOGO的品牌才会有视觉之魂,便如同商标一样,才会对品牌拥有视觉认知度。一直有人不明白商标版权化的意义,现在我们对这个问题详细的谈谈。

    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申请商标的同时还要申请版权?

    “商标版权化”是指商标纠纷中权利人在主张商标权的同时还主张将商标标识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以此使自己的商标权益获得更为全面的保护。

    申请商标的时候有必要同时申请版权吗?

    其答案自然是有的,二者的保护重点和角度都是各不相同的。商标是保护的是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的,但版权保护的是商标本身的图案,每一个LOGO其实也可以说是一个美术作品,而这个美术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保护的。如果这个LOGO已经注册了商标,那么别人对商标名称的申请便是不能通过的。但如果这个LOGO还同时申请了版权保护,那么就算别人的LOGO设计不是这几个字母,但设计风格却极为相似,属于故意让人混淆的,这个时候也可以换个角度,从而以原创作者的身份进行维权。


    商标设计.png


    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是什么呢?

    俗话说,多一重保护多一种安全,因此商标和版权同时申请是具有以下几点的好处的。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私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

    从这点便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商标,哪怕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私自使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但没有用在商标上,

    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将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建立特定的关系时,我们就可以利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进行维权。因为到了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书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长期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创作者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申请版权其实是没有缺点!

    版权是天然诞生的,申请著作权登记只是原创的证明之一,并不是说申请著作权成功了就一定能证明版权是自己的。

    但是,只要是自己的原创,就可以保护。

    如果没有商标权,只有版权的情况下,赔付比较低,版权在不能确定侵权行为性质的最高赔偿50万,商标是300万。

    在保护时间上,版权的保护期限是著作权人死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而商标在完成十年续展后也可以一直使用。

    应该指出的是,如果只是单纯的文章商标,没有经过设计的,是不能申请著作权保护的,只有经过自主设计过的汉字、图形或者LOGO才可以。因此也并不是所有商标都能申请版权的。

    综合上面的论述可以由此得出结论,如果暂时不具备进行全类别注册的财力的时候,可以在申请某几个类别的同时申请版权。即使商标或者LOGO已经做了全类别保护,也可以申请版权保护对商标进行进一步保护。

    因此,实际上不论LOGO注没注册商标,都能申请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