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争议再升级:王老吉“正宗凉茶”商标

时间: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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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争议再升级:王老吉“正宗凉茶”商标

      商标转让

    说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纷争已经历时持久、广为人知了,而时至今日,二者之间的恩怨纠葛还在上演,俨然古早偶像剧一般冗长。而这出偶像剧是围绕着正宗凉茶商标争议。


    2013年10月18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申请注册了32类图形商标,该商标包含了正宗凉茶、王老吉、始创于1828年等字眼,核定使用于豆类饮料、果汁、花生乳、啤酒等商品上。该商标专用权期限是2015年4月21日到2025年4月20日。


    于是,2016年2月16日,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加多宝)以该商标带有欺骗性为由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商评委认为:

    该商标包含的正宗二字可理解为正统的、真正的,将上述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已超出对商品品质的正常描述,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特点产生误认,而且该商标使用在啤酒等非凉茶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等特点产生误认。

    于是,商评委驳回了王老吉的商标申请。

    到手的商标怎么能飞走,王老吉有一万个不服,于是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

    正宗一般是指行业、学术、思想等的嫡传承继,凉茶指代传统中草药植物性饮料的通称,具有清热解毒、生津止渴、祛火除湿等功效。如果将带有正宗凉茶字样的诉争商标使用在啤酒、果汁、无酒精饮料等非凉茶商品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认为相关商品含有凉茶成分,从而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虽然凉茶属于植物饮料的一种,但结合正宗二字使用在植物饮料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与商品本身属性不相符的错误认识。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王老吉的诉讼请求。

    王老吉还是不服气,继而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王老吉认为:

    1.《商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并没有规定不能注册带有正宗文字的商标;

    2.诉争商标包含的正宗二字没有超出对商品品质的正常描述,使用在植物饮料商品上不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品质产生误认;

    3.诉争商标使用在非凉茶商品上,不会导致相关公众认为其含有凉茶成分而产生误认;

    4.诉争商标是广药集团的王老吉系列商标之一,基于王老吉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诉争商标已经同广药集团建立起唯一对应关系,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同时,王老吉也做出让步,在二审中仅主张保留诉争商标在植物饮料商品上的注册,放弃诉争商标在其他核定商品上的注册。然而此举对案件的结果并没有什么帮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虽然按照社会公众的通常理解,诉争商标包含的凉茶二字指代的是具有一定功能性、含传统中药成分的植物性饮料,但由于诉争商标不仅含有凉茶二字,而且含有正宗字样,当其使用在植物饮料商品上时,由于正宗二字的存在,可能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品质等产生某种误认。而针对广药集团有关诉争商标基于其王老吉商标的知名度等因素应予维持有效的上诉理由,法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

    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广药集团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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