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倩采错失“益达”商标只因“商标转让?”

时间:2018-05-29

    说起“益达”这个商标,相信大家日常生活中应该对于“嘿,你的益达!”“不,是你的益达!”大叔,是你牙齿不好吧!”关爱牙齿,餐后嚼两粒益达!这些广告语没少听。那么“益达”是口香糖还是牙膏?在过去的6年里,这两种商品都是真实存在的,再往以后,你或许就看不到益达牙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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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达”牙膏与“益达”口香糖商标之争开战于2010年。箭牌公司针对“益达YiDa”牙膏商标提出异议,但未获得商标局支持。随后,12月提出异议复审,怎奈商评委也不站在箭牌公司这一边,异议复审又失败了。箭牌公司不得不到法院提出诉讼,但一审、二审均败诉。最后,坚决不放弃地箭牌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6年的坚持,最终赢得了支持。认定二者属于类似商品。,非医用口香糖与牙膏在功能效果、零售模式和消费特点方面非常接近,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存在特定联系。

    广州市倩采化妆品有限公司2010年7月27日,通过商标转让获得第4317298号“益达YiDa”在第3类有商标专用权。当时,这个商标还不是注册商标,在商标公告期就受到了箭牌公司的异议申请,之后的6年,这个品牌其实一直处在做也担心不做不甘心的状态。

    其实,在这个商标纠纷案中,作为“益达”牙膏商标权利人广州市倩采化妆品有限公司其实是有点冤的。

    所以说,做企业应该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才能更好的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企业在选择商标转让时,应该尽量选择已经拿到商标注册证的商标,这样可以降低商标侵权的风险。商标转让也是一门学问,商标转让必须将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项目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并不是您想转让哪枚就转哪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