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

时间:2018-05-18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现在商标在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稍一不留神就会惹祸上身。

    2017年8月,王某某经人才招聘市场网站找到广州市某品牌鞋业贸易有限公司做客服跟单文员,负责公司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的客服咨询及销售工作。2018年2月2日,包括王某某在内的公司在岗31名员工及老板全部被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涉嫌假冒两种注册商标,并当场查获了上一年度和本年度的销售数据,合计非法经营数额300万余元。

    王某某家属找来律师,律师通过两次会见已充分了解案情及王某某的工作情况,认为公安机关对王某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拘留是错误的。为此律师通过向侦查机关沟通反映,书面提出法律意见阐述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要求撤销案件并释放王某某。

    律师认为王某某主观认识上,不清楚在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上销售的品牌鞋存在假冒注册商标;且王某某没有参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只是负责电商平台的客服咨询、解答和销售工作。虽然,王某某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但主观上并非明知,所以王某某的行为也不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王某某通过正规途径入职该公司,该公司也是合法工商注册的企业,且每月领取的劳动报酬没有销售提成;王某某入职以来,每日的工作均是面对电脑,所接触的公司产品(鞋)都是通过图片的方式,且公司仓库和物流都是在公司外面,无法接触和真实了解鞋子是否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综上,王某某的行为依法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应当予以无罪释放。最终王某某以证据不足被法院宣判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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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很严重的行为,个人和企业还不如把精力用在如何提升自身产品质量和知名度上,随意假冒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只有我们自身没做违反法律的事,就相信法律终究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