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6
雀巢公司作是全球的知名食品制造和销售商,其旗下的“雀巢咖啡”是世界上第一个速溶咖啡品牌。喝雀巢咖啡当然少不了咖啡伴侣啦。 “咖啡伴侣”是一种能让咖啡变浓变白的奶类物质,加上以后就很好喝。小编就买了一盒,从图片可以看出,他是瑞士雀巢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那么“咖啡伴侣”到底是商标名还是商品名呢?
雀巢早在1988年的时候就在中国申请了咖啡伴侣商标,并且核准在29类商品上,该商标在1989年9月的时候就被正式核准注册。但是近来后谷公司在植脂末等商品上使用的“咖啡伴旅”字样,被雀巢公司一纸诉状上法庭。雀巢公司认为,旗下好多个知名商标品牌已经极具知名度,并且已经曾被中国认定为驰名商标,已经在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很好,这样的侵权行为对于雀巢来说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合理赔偿。
而后谷公司也不是省油的灯。它是云南省后谷咖啡有限公司旗下专门负责咖啡销售的公司,其旗下的“后谷咖啡”则是国内颇具知名度的本土咖啡品牌,“后谷”咖啡商标曾于2012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针对雀巢公司的侵权指控,后谷公司辩称,“咖啡伴侣”属于植脂末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后谷公司在植脂末等商品上使用的“咖啡伴旅”字样与雀巢公司持有的“咖啡伴侣”并不相同或近似;即使构成近似,由于“咖啡伴侣”属于咖啡用植脂末等商品的通用名称,后谷公司的使用属于商品名称性使用,而不是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院长认为由于“咖啡伴侣”这个词汇本身描述性强,加之雀巢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其通用化,无法区分商标与商品名称,“咖啡伴侣”已经成为植脂末等咖啡调味品的通用名称。根据我国商标法五十九条规定,后谷公司在植脂末类商品上使用“咖啡伴旅”字样,并不构成对雀巢公司商标权的侵犯。雀巢公司代理人则坚持认为,后谷公司在植脂末产品上使用“咖啡伴旅”字样与雀巢公司的注册商标“咖啡伴侣”高度近似,使用的产品上是构成近似的。“咖啡伴侣”也并未成为通用名称。
从本案例小编得出结论,在不能禁止他人对通用名称正当使用的同时,对带有通用名称属性但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标识也要进行合理保护,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品牌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