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组合商标的特点应该怎样玩?

时间:2018-04-12

      提到颜色组合商标可能都很陌生,但其实在生活中其应用也是随处可见的,比如:共享单车。OFO小黄车、悟空单车、小蓝单车、摩拜单车等它们的商标都是属于颜色组合商标中的一类;黄色、蓝色、红色、黑色这就是它们在用户心中留下的区别,也正是因为这种区别造就了“共享单车”的独立唯一性。那么颜色组合商标的特点有哪些呢?

    颜色组合商标的特点应该怎样玩?

      根据我国现行《 商标法》,我国只保护颜色组合商标, 暂不受理单一颜色商标。

      《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 包括文字、 图形、 字母、 数字、 三维标志、 颜色组合和声音等,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相关解释中将颜色组合商标界定为“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只保护颜色的组合这一商标构成要素,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排列顺序组合而成的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所具备的特点:

      1、颜色组合商标必须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颜色组成。

      2、颜色组合商标只能纯粹由颜色构成, 不能与文字、 图形等组合在一起。

      3、颜色组合商标的比例或方式应当相对确定。 由于两种及以上的颜色可以产生众多差别甚大的组合, 如果颜色组合的比例和分布方式过于随意和不确定, 则难以使消费者将该颜色组合与特定商品或服务联系起来据以识别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