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动画起诉了杭州公司关联公司侵权

时间:2018-04-10

      央视动画起诉了杭州公司关联公司侵权!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判定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公司”)关联方金华大头儿子服饰有限公司(下称“金华公司”)侵害央视动画享有的《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在先权益,对金华公司注册的第12056335号“大头儿子DATOU ERZI及图”等14件商标无效宣告。

    央视动画起诉了杭州公司关联公司侵权

    央视动画起诉了杭州公司关联公司侵权

      据好听商标网了解,金华大头儿子服饰有限公司是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金华公司自2013起注册了一系列“大头儿子”商标,用于动画出品单位开拓衍生品通常选择的游戏机、玩具等商品上。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争议商标中显著文字部分及其对应拼音与央视动画片角色之一的“大头儿子”文字构成、呼叫相同,利用了动画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挤占了央视动画基于该动画片名称及人物形象名称而享有的市场优势地位和交易机会,侵犯了央视动画所享有的在先权益。

      此外,金华公司使用与央视动画作品极为相似的图形组合进行商标注册,还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精神,损害了央视动画享有的在先著作权。

      最终法院认为金华公司注册和使用争议商标的行为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金华公司的这件事情也告诉了我们,无论何种形式的侵权都毫无疑问地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好听商标网提醒大家,注册商标时候一定尊重他人的在先权利,合法注册。《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之所以能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市场号召力,是央视动画二十余年大量的投入、制作、播放而形成的,这种劳动成果理应受到社会尊重、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