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尚餐饮“鲍师傅”品牌的公开信

时间:2018-04-08

          北京易尚餐饮“鲍师傅”品牌的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消费者:

      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市场主体。最近我公司发现大量新闻报道、微信、微博等关于我公司及授权使用商标合作店的报道。对于报道中出现的我公司及部分商标授权使用店不规范使用我公司持有商标(如:缩小人头像尺寸、组合使用三款商标)的行为,对该行为给广大消费者造成的混淆及误解表示诚恳的歉意。对此我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整改并积极监督和管理各商标使用授权店合法使用授权商标。

      但有人恶意攻击我公司“鲍师傅”品牌是“假货”、“山寨”,实属造谣,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现我公司将广大消费者关注的商家持有商标、商标样式及核定使用范围公开如下:

      我公司合法拥有第43类(第17899096号)餐饮服务类商标、第32类(第17899060号)饮料类商标、第30类(第17899179号)方便食品类商标(含面包糕点等商品),商标样式如下:

    北京易尚餐饮“鲍师傅”品牌的公开信

      我公司依法享有使用第30类(第17899179号)生产蛋糕、面包等商品;使用第43类(第17899096号)商标开设进行现场加工食物饮料服务并进行销售(蛋糕店、面包房虽然在43类餐饮服务分类表中没有体现,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审批分类表外的蛋糕店、面包店时以将其归类到4301类别中,虽然我公司没有申请分类表外的蛋糕店、面包店,但是我公司也是有权利使用43类商标开设此类餐饮服务店面的。);使用第32类(第17899060号)商标生产并销售饮料产品的权利。

      也就是说我公司开设门店出售食物饮料和蛋糕店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我公司授权他人使用我公司商标开设蛋糕店、面包店合理合法,没有任何仿冒行为,虽然鲍才胜餐饮公司开设蛋糕店在先,但是我公司从未进行模仿,我们只做自已的品牌,我们的品牌是带有“鲍海兵鲍师傅”本人头像的,我们一直宣传让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认准带头像的“鲍师傅”,这虽然有点涉嫌不正当竞争,但同时也是为了能让广大消费者能够变别我们的“鲍师傅”是独立的,不同于市场上的其它“鲍师傅”,避免消费者误认。

      我公司向广大消费者保证我们只做自已的品牌,做自已的产品,我们拥有品牌自主权、拥有自已的产品技术权,从未仿冒他人品牌,也从未使用他人技术,更没有任何一家授权店出品过不合质量的产品。我们用心做好自已的品牌,为的就是给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美味的产品。我们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不断的提出意见,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不断的挑我们的毛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进步、才能发展、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现我公司呼吁广大消费者及媒体、自媒体可以认清事实,客观报道,理智转发。对于硬说我公司仿冒、侵权继续恶意诋毁造谣生事者,我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也会将此事怂恿者告上法庭,让其接受法律的审判,还我公司一个公道。

      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三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