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

时间:2018-03-23

      2013年修改的新《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对“商标的使用”作出规定:是指将商标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以及产品生意文书上,或许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辨认产品来历的行为。那么怎么界定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呢?

    怎么界定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

      实践中断定商标意义上的运用,可从运意图图、运用方法两个方面来把握:

      (一)在运意图图上,是用于“辨认产品来历”。即通过运用商标,使别人了解该产品或效能来历于什么地方或许来历于什么企业,使别人知道该产品是由谁出产制作、该效能由谁供给的。辨认产品来历,是商标最基本的功用。只需发挥了辨认产品来历功用的运用,才调构成商标意义上的运用。运用某一标志时,若仅仅是介绍、叙说本产品的通用称谓,或许直接标明该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重量、数量、产地及其他特征,不存在辨认产品来历功用的,就不属商标意义上的运用。

      (二)在运用方法上,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活动中的以下表现形式:

      (1)将产品商标运用在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上,包含带有商标的产品、产品包装、容器、标签、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

      (2)将效能商标直接运用于效能场所,包含带有商标的效能介绍手册、效能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效能相关的用品等。

      (3)将商标运用在相关产品生意文书上,包含产品出售合同(合同意向书、合同正式文本)、出售发票、发货单据、收款凭证、进出口报关单据等。

      (4)将商标运用于和相关效能有联络的文件材料上,包含效能购买或供给合同(合同意向书、合同正式文本)、发票、收款凭证、修补保护证明等。

      (5)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中,包含在播送、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上做广告宣传,在店堂广告、户外广告、邮递宣告张贴的印刷宣传品等广告中运用,在产品效能促销活动中运用,等等。

      (6)将商标用于展览中,包含展销货摊上运用,在参展证明上运用,在展览会上展现、供给、宣告载有商标的产品、产品包装标签、产品相片、宣传材料等。

      (7)将商标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中,如通过资助而在影视剧中出现其商标,通过资助体育文化娱乐等活动而让大众知道其商标,举办招待酒会、记者会等活动而现场展现其商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