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牌商标抢注,治标不治本的无奈之举!

时间: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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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牌商标抢注,治标不治本的无奈之举!

      商标转让

      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大品牌研发一个又一个新产品,小品牌效仿一个又一个新产品,三无品牌直接抄袭一个又一个新产品,商标抢注着实叫人无奈。五粮液,大家并不陌生,小时候家里聚餐,父辈们总会热热闹闹的开上一瓶五粮液,三五个人围坐在一起,一边喝着酒,一边谈天说地。

      而到了现在,除了“五粮液”,“五狼液”和“六梁液”等近似商标,也逐渐出现,最可怕的是,它们都出自同一家企业。这些别扭的“山寨”商标竟是企业主动注册,具有法律效应的“防御性”商标,也是企业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无奈之举。大量防御性商标的注册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更是反映了我国现阶段恶意注册商标情况颇为严重。

      名企“山寨”自己实属无奈之举

      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指出,“随着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主体大量增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也使得商标申请量每年大幅增长,去年申请量达574万,占世界商标申请量的80%。”众所周知,企业的著名商标是商品形象,更是无形资产,被山寨商标侵权也一直是众多企业较为头疼的问题,很多企业为了防止别人恶意抢注相同、近似商标,选择抢先在商标注册上“山寨”了自己。

      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后,我们发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注册了2702个商标,除了市面上的“五粮液”外,还申请了“五狼液”、“六梁液”、“七梁液”、“八梁液”等。

      此外,同样大企业的阿里巴巴集团还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叔叔”等“亲属”商标;大白兔也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近似商标……

      这些企业主动“山寨”自己,无奈之余,也是为了让恶意竞争者无隙可钻,避免给主品牌造成干扰。

      山寨产品屡禁不止,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让知名企业苦不堪言。《商标法》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企业大量注册防御性商标无疑是从法律层面杜绝山寨侵权的最好选择,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也很难让企业高枕无忧,还会造成商标资源浪费的弊端,增加的企业成本最终也会落到消费者头上。

      目前国家高度重视商标恶意注册问题,一直把是否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判断商标注册和使用合法与否的导向性原则,贯穿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用足用好法律,制止无使用意图的商标注册行为。

      二是严格适用法律,综合考量主客观各因素,密织规制恶意注册法律之网。

      三是加大对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的审查力度,提高囤积商标成本。

      四是增强司法能动性、有效性,对确属恶意注册的商标,在民事侵权案件中不予保护。

      五是通过诉讼程序保障合法申请人利益,避免恶意注册商标给合法申请人设置障碍。

      注册商标,不仅是为产品本身要一个标志,更是为了获取法律的保护,通过《商标法》来遏制这种侵权现象,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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