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姑”告“猴菇”,因为多个“艹”,就遭索赔一千万!

时间:2020-09-27

    相信大家应该都听过“江中猴姑”这个品牌,自从2013年开售以...您还可阅读:商标维权商标评估商标法案例商标咨询

    “猴姑”告“猴菇”,因为多个“艹”,就遭索赔一千万!

      商标转让

      相信大家应该都听过“江中猴姑”这个品牌,自从2013年开售以来,作为市场上第一款主打“养胃”功效的饼干,“江中猴姑”这个品牌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当中。

      就算没有吃过,也多多少少听过,“江中猴姑”一直都跟“养胃”挂钩在一起,因为其所采用的原料,是一种叫做猴头菇的菌类。

      猴头菇又名猴菇、猴头菌等,其是一种腐生菌,也是一种著名的食用菌,因为全形似刺猬或猴头而得名,不仅可以作为食材,更可以作为药材,有养胃中和的功效。

      2013年,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将“猴姑”注册成商标,并且正式投入市场,获得了不少的支持者,作为国内首款主打养胃的饼干,“江中猴姑”这个品牌迅速被国人们知晓。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江中猴姑”这个商标当中的姑,是姑娘的姑,而其采用的原材料猴头菇,确实草字头的菇,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江中集团在为猴姑饼干起品牌名时就已经构思好了一个“猴子姑娘”的卡通形象。其品牌内涵为猴姑擅长把猴头菇做成各种各样的食品和饮料,既美味又健康。

      她不是“猴头菇”,也不是“猴菇”,而是“猴姑”。因为与通用名称“猴菇”意义不同,因此商标注册成功没有争议。

      原本猴姑和猴菇对大家而言,只是一个草字头的区别,然而随着人们养生意识的逐渐加强,采用以猴头菇作为原料的食品又何止江中集团一家,这个时候,这个草字头就有了极大的影响力了。

      因为多个“艹”,商标侵权遭索赔一千万!

      近日,“江中猴姑饼干”来到合肥,将合肥一家便利店和位于宿州市的一食品厂起诉至法院,认为两被告生产或销售与其商标近似的产品,构成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一千万人民币。

      不仅合肥这两家企业被告,市面上一批使用了带草字头的“猴菇”两个字,且字形、商标、包装设计不相同的中小企业,也受到了江中猴姑的起诉。

      涉案企业的产品包装

      对此,这家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认为江中猴姑过度维权,把本不专属于江中猴姑的权益扩大化,意图占有或垄断通用名称“猴菇”的全部权益,他作为一家中小业主坚决不答应,不但要应战,而且要宣战!

      不仅如此,市面上不少中小企业也认为猴姑米稀没有猴菇成分,说明猴姑只是品牌,而猴菇是食用菌,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原料,他们的品牌当中出现“猴菇”二字,合情又合理。

      看来,这是要抱团对抗“江中猴姑”的节奏……

      “猴姑”与“猴菇”到底有什么区别?



      以“猴姑”和“江中猴姑”为关键字进行查询,由江中集团申请的江中猴姑商标信息多达几十条,对相关的核心类别都进行了注册,包括“猴姑娘”、“猴姑米稀”等。

      就法律方面而言,企业或产品的商标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都可能成为仿冒的对象。而就仿冒侵权认定而言,通常是以是否被“误认”为判断条件,而“误认”的标准,是指普通消费者是否发生“误认”。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有关经营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在,商标已经成为企业品牌的重中之重,由此引发的商标纠纷更成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猴菇”是否侵权“猴姑”既涉及到商标问题,也涉及到产品包装问题。

      这次案件当中,显然双方都有吃亏的地方,在此掌柜还是建议企业,在注册商标的问题上,应避免使用行业通用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同时也要注意商标的近似,以规避潜在的侵权风险,防患于未然。对于产品的包装也要及时进行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以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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