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注册申请的审查是如何进行的?

时间:2018-01-29

    国际注册申请的审查是如何进行的?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审查是指原属国主管机关和国际局对申请所作的形式审查。

    1、原属国主管机关的审查     

    原属国主管机关的审查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国家注册的注册人是否与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一致; 

    (2)国际注册申请所列的商品/或服务是否为基础国家注册中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 

    (3)申请人所在国家是否正确; 

    (4)申请人是否有权利申请; 

    (5)申请表格填写是否正确; 

    (6)申请人是否附送了有关的材料; 

    (7)申请人是否缴纳了各项有关的费用。 

    商标局收到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日期为申请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未按照规定填写的,商标局退回申请书,申请日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15 日内补正。商标局以邮寄形式向当事人送达补正通知的日期,以当事人收到补正通知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或者没有被邮局退回的,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满 15 日,视为送达当事人。未补正的,该申请视为放弃,商标局书⑨通知申请人。通过商标局办理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或者其他申请,按规定需要缴费的,应当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单之日起 15 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以邮寄形式向当事人送达缴费通知单的日期,以当事人收到缴费通知单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或者没有被邮局退回的,  自缴费通知单发出之日起满 15 日,视为送达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该申请视为放弃,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2.国际局审查 

    国际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也同样着重于上述方面的形式审查。 

    该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类别及商品名称填写正确的,即子国际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的 20 天内函告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申请人或代理人收到商标局函后应在国际局通知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补齐手续,逾期不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局通过商标局向申请人或代理人退回已缴纳的有关规费,但商标局收取的手续费不退。若申请人填报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以及所属的类别不正确的,国际局向商标局提出修改建议。商标局在这个问题上与国际局有矛盾时,以国际局的意见为准;商标局若同意国际局的修改意见,则在收到意见之日起的 20 天内函告申请人或代理人。申请人或代理人收到商标局函之后,应在国际局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标局向国际局补缴应缴的附加注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