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威登LV诉My Other Bag商标侵权被驳回,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时间:2018-01-19

    1854年以来代代相传至今的路易威登LV,以卓越品质、杰出创意及精湛工艺成为了时尚旅行艺术的象征,成为了全球知名的奢侈品牌。

       

    所谓人红是非多近年LV频繁陷入了商标侵权,被他人蹭名牌,LV在商标侵权诉讼当中有胜诉同时也有败诉。

          

    近日LV在与My Other Bag的商标侵权诉讼案中又一次败诉了,据了解美国最高法院已经驳回了LV于去年开始对手袋品牌My Other Bag所提出的商标侵权诉讼。截至目前法院与LV均拒绝对此判决作出进一步的回应。

          

    这不是LVMy Other Bag商标侵权诉讼案的第一次败诉,近年来LV已经数次以涉嫌商标侵权及版权侵权等名义,和My Other Bag对簿公堂。在之前20161月的那次判决当中,法官甚至说“MOB恶搞LV是一种赞美”。

     法官称在结实耐用的帆布包印上“我的另外一个包(MOB的一般含义)是路易威登”这样的笑话,这种幽默感主要来源于一系列的潜文本——就比如说帆布包本身的特征,社会对地位象征的迷恋,MOB使用路易威登的商标显然只是想表达一种幽默感,如果非要说造成了什么影响的话,这只会强化路易威登品牌的显著性及‘恶名’。”

          

    MOB在出售的大手提帆布包上绘有路易威登手提包的图案。大手提包只是对真正的手提包恶搞,这并不会受到商标侵权法或者淡化法的管辖。

          路易威登LV诉My Other Bag商标侵权被驳回,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那么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什么情况算商标侵权?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商标侵权?

          

    一般情况下商标侵权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伪造他人商标;

          

    二是在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上注册使用与他人商标产生近似的商标;

          

    三将他人产品的商标进行诋毁,然后再贴上自己的商标进行销售;

          

    四销售由他人所提供的有侵权行为的产品。

          

    《商标法》明确地规定构成商标侵权的条件:

          

    (一)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且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关于如何如何商标是否侵权,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是很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导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有必要的。

          

    2、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并且造成混淆及误认。

          

    3、标识应当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如果是一般的经营者以及普通的消费者都认同的通用名称,一方当事人就不会享有独占的权利,也不能够排斥其他经营者进行合法使用。

          

    商标侵权认定的过程复杂,好听商标转让网的小编在这里提醒当事人要认真严谨对待。如果当事人对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没有太大的把握,不妨去咨询有经验的商标专员,他们具备严谨的思维及丰富的知识,可以给您准确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