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有变通

时间:2018-01-12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所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商标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商标法律理解不全面,很多人不能正确认识商标注册证的法律效力,仅因一个商标注册证而上当受骗者为数不少。

     

    《商标注册证》是注册商标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人在印刷其注册商标标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他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时,都必须出具《商标注册证》。

     

    商标局官网110发布了有关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公告指出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1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标注册申请),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商标注册证.png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

     

    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本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从商标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商标局对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进。

     

    根据20161230日工商总局《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1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新的发放方式自2018111日起开始实施。(注: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及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提交商标申请的,其商标注册证继续由代理机构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代发)。

    特此公告

                                                           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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