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滴滴绣”注册商标之路不易

时间:2017-12-25

    “滴滴绣”是中国工美行业艺术大师、苏州刺绣艺术家邹英姿自创的刺绣针法。正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注册商标,商标的保护范围涉及以装饰织物、服装鞋帽为主的24类和25类。

     

      2008年邹英姿设计了新的针法滴滴绣。这种针法绣出来的绣品有很强的光影变化感。就在邹英姿的不断探索之下,滴滴绣被广泛地运用到汉砖、佛像、青铜器等华夏文明题材的创作当中,2014年邹英姿正式为滴滴绣申请注册了商标,201511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经过了实质审查之后,发布了“滴滴绣”商标初审公告。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滴滴绣”注册商标之路不易

      但没想到半路却杀了个“程咬金”——“滴滴打车”所属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滴滴打车认为“滴滴绣”与“滴滴”商标构成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应不予注册。然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显示,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也以“滴滴”为名,提出了以装饰物、服装鞋帽为主的第24类和25类的商标申请。

     

      不过最终商标局认为,“滴滴绣”商标与小桔公司印证的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因此不会给相关公众造成混淆误认,且小桔公司主张邹英姿摹仿、抄袭其在先驰名商标在前,极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据此商标局于今年623日作出了决定,对“滴滴绣”商标准予注册。

     

    “‘滴滴繍’虽然与‘滴滴’仅有一字之差,但‘滴滴绣’商标涉及手绣、机绣图画和服装等,‘滴滴’商标则涉及在线叫车软件及服务,两者使用于完全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面,而且两者之间缺乏了明显的关联性。”邹英姿的委托代理人戴勤认为,邹英姿于小桔公司在第24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滴滴”商标之前提出了“滴滴绣”商标的注册申请,在法律上赢得了主动。

     

      戴勤表示邹英姿早在2008年就开始使用了“滴滴绣”,远早于“滴滴打车”相关商标的申请注册日,而且在业内已经具有较大影响力。“正是由于申请及时,邹英姿才赢得了‘滴滴繍’商标权属之争。如果邹英姿仅仅使用‘滴滴绣’作为绣品名称在先,而小桔公司申请注册‘滴滴’商标在先,则‘滴滴绣’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便会充满不确定因素。

     

      邹英姿先知先觉的知识产权意识使她在这场商标纠纷中占领优势位置,因此华唯商标转让网小编在此呼吁企业和企业人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以及商标问题,发现了问题要主动出击积极取证,要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置之不理等同于放纵,中奖给自己的品牌带来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