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山采蝶轩”商标受侵 对方遭赔50多万!

时间:2018-01-02

      近些年来,商标一直都是众多企业热议的话题,也是受重视的焦点,然而商标侵权案件也频发,这让企业都很头痛。近日,华唯商标转让网小编获悉,安徽某企业想以“爱尚采蝶轩”注册商标,结果因侵犯了“中山采蝶轩”商标权而被北京高院终审判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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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近四年安徽采蝶轩商标侵权案件,于去年7月份尘埃落定。在4年前,大街小巷中标明“采蝶轩”字样的蛋糕店随处可见。然而中山采蝶轩的经营者发现,合肥也有了“采蝶轩”蛋糕店。于是“中山采蝶轩”决定为自己的商标维权。

      华唯商标转让网小编了解到,2012年9月底,“中山采蝶轩“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采蝶轩是本公司商标,合肥采蝶轩无权使用,合肥采蝶轩涉嫌商标侵权,要求索赔1500万元。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合肥采蝶轩并没有造成相关公众的的混淆和误认,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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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采蝶轩不服,因此再次上次,安徽省二审同样判决:驳回上诉,合肥采蝶轩未构成侵权。

      中山采蝶轩的两次维权均以失败告一段落,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这次最高院认为“中山采蝶”与合肥采蝶的商标在读音、文字、含义上相同,仅是字体不同,这构成了商标侵权,因此判决“安徽采蝶轩”赔偿“爱尚采蝶轩”50多万。

      由此商标转让网小编想说,“中山采蝶轩”为自己的商标进行维权,维护了企业和商标的权益,但从中付出的心血和资源却令人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