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化腾很伤心!花了三年的时间注册商标却遭驳回

时间:2017-08-25

      作为一款曾经风靡全中国的社交通讯软件,QQ原本并不叫QQ,而是叫OICQ。据好听商标转让网小编所知,2000年,当时刚刚成立3年的腾讯公司收到了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律师函,ICQ的母公司美国在线(AOL)起诉腾讯商标侵权,要求OICQ改名。马化腾急中生智,将OICQ改名为QQ。

      这才有了后来家喻户晓的企鹅QQ以及那六声“嘀嘀嘀嘀嘀嘀”,也就是QQ极具特色的好友上线提示音。

      相信很多人都很熟悉!

    马化腾很伤心!花了三年的时间注册商标却遭驳回

      但你可能不知道,腾讯曾在2014年的时候,将“六声嘀”作为声音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在商标转让网小编看来,遗憾的是,商标局驳回了该申请。腾讯不服,于2015年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商评委予以驳回。

      商评委驳回的理由是该声音不易被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且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显著性。

      那么,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到底如何判断呢?

      商标的显著性

      声音商标是商标的一种,而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属性,是商标获准注册的必要条件。所以,华唯商标转让网小编认为,声音商标想要注册成功,需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性。与商标显著性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个叫做相关公众的通常认知。

      太复杂的咱不说,简单点说是:后天形成的反射弧。类似于看到麦当劳就想到汉堡包、看到二锅头就想到白酒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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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商标如何获得显著性?

      开头提到的,腾讯无法获得声音商标权,是由于显著性不高。为什么声音商标的显著性难确立呢?

      商评委驳回的理由是该声音不易被作为商标识别,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且商标转让网得知,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具有显著性。

      第一、声音商标的使用受限于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

      第二、声音商标的传播受限于相关公众的传播能力。

      第三、声音商标的作用发挥受限于其保护能力。

      声音自身的局限性只是限制了其与区分来源的目的建立联系,造成其尚未能形成如文字商标般稳固的条件反射,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建立联系。

      也就是说,听到那六声“嘀嘀嘀嘀嘀嘀”并不意味着你会想起QQ,也可能是其他软件、电影等等。

      华唯商标转让网了解到,在此案中,商评委对申请人该主张未予支持,其中一个原因是申请商标使用服务为云计算等,而相关使用证据并未体现在云计算等服务上。也就是说,QQ的六声“嘀嘀嘀嘀嘀嘀”并不是在指定的服务类别上使用的,也就驳回了其申请。

      那问题就来了,在《变形金刚5》上那句“Hello!kugou~”能申请声音商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