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菲尼迪在华申请注册商标 中途却遇拦路虎

时间:2017-08-24

      作为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旗下的知名豪华汽车品牌,“INFINITI”在华被译为“英菲尼迪”。据华唯商标转让网所知,4年前,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欲在游戏器具出租、娱乐等服务上申请注册“INFINITI”商标,却因遭遇在先商标“全线传媒INFINITE MEDIA及M图形”,在除游戏器具出租以外的其他指定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均被驳回。随后,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华展开了商标权属追索。近日,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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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就系争商标“INFINITI”重新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对系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核准。至此,这场历时4年的注册商标权属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上世纪80年代,“INFINITI英菲尼迪”在北美诞生。2007年4月,“INFINITI英菲尼迪”品牌汽车亮相上海国际车展,正式登陆中国市场。2012年5月,“INFINITI英菲尼迪”品牌正式将其全球总部迁至中国香港。商标转让网得知,目前,“INFINITI英菲尼迪”品牌全系车型均已进入中国市场。

      2013年6月,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提出该案系争注册商标即第12821630号“INFINITI”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游戏器具出租、安排和组织关于驾车和汽车运动的展览及专家讨论会和颁奖仪式、娱乐、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第41类共计33项服务上。

      经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认为,在除游戏器具出租以外的32项指定使用服务(下称复审服务)上,系争注册商标与第12015377号“全线传媒INFINITE MEDIA及M图形”商标(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据此,商标局决定初步审定系争商标在游戏器具出租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并予以公告,并驳回了系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

      据商标转让网了解,引证注册商标由上海全线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提出注册申请,2015年3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组织文化或教育展览、组织表演(演出)、娱乐等第41类服务上。

      该案中,系争注册商标为英文字母组合“INFINITI”,为臆造词,无固有含义。引证商标中的“INFINITE”为固有词汇,可翻译为中文“无限的、无穷的、极大的”等,“INFINITE MEDIA”则可翻译为中文“无限传媒”,与引证商标的中文部分“全线传媒”意思相近,互相呼应。对于中国相关公众而言,注册商标的中文部分更具有识别性,且引证商标为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因此,系争商标与引证注册商标在文字含义、呼叫、设计风格、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差异较大,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综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商评委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商标转让网近一步获悉,根据上述终审判决,商评委针对系争注册商标重新进行审查后,作出了对系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予以核准注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