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商标] 卖商标过程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时间:2017-08-05

        卖商标这个行业相必大家都不陌生,因为买卖商标进行着权益的交换,在这里肯定会有很多人关心卖商标时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卖商标的费用都包括哪些呢?卖商标时需要哪些转让材料呢?等等一系列与卖商标相关的问题接踵而来!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人经过商标管理部门的审查并公示后没有异议的,申请人就拥有注册商标。物何人都不能侵犯该商标权,商标拥有人也可以卖商标,那么卖商标途中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下面由好听卖商标的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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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卖商标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

      卖商标时的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的费用由谁支付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转让费用由谁支付可以由双方约定,但实践中一般由受让方承担的。

      二、商标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上述就是好听卖商标网的小编对有关“卖商标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问题进行的解答,其实一句话来概括地讲,卖商标途中产生的费用由谁支付法律是没有规定的,转让费用由谁支付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实际生活中一般由受让方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