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创优品”商标被盗用,正主发怒了!

时间:2017-08-02

    近日好听商标转让网小编了解到,围绕着“名创优品”商标,两家公司产生了商标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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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名创优品”商标归广东赛曼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塞曼公司)所有,并且其全国连锁的“名创优品”店铺已经超过1300家,当前“名创优品”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具有了很高的知名度。

      但是最近北京一家公司,却擅自将公司名称取名为名创优品(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由于“名创优品”并无具体含义,只是作为塞曼公司的商标在使用,因此北京这家传媒公司将其公司名称取名为名创优品,具有十分明显的傍名牌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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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听商标转让网了解到有关商标法中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用作自身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进行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可以被认定为《商标法》第57条第7款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塞曼公司认为,其系第13281513号注册商标“名创优品”的商标专用权人,其使用该商标经营的“名创优品”店铺在全国已有1300多家,系全国知名的加盟连锁品牌,在其广泛的宣传之下,“名创优品”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很高的知名度。

    其发现名创优品(北京)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14日成立。塞曼公司认为,该公司在明知名创优品商标属赛曼公司所有的情况下,依然将该商标登记注册为企业名称并突出使用,该行为足以给相关公众造成混淆,误以为双方之间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从而侵犯了其对商标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故将其诉至海淀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费用共计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