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2
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企业荣誉”和增强消费者信赖的标志备受品牌商家的青睐,“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更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很多人耳熟能详的一句广告语,但是你有没有发现,曾经霸屏电视广告、包装袋的“请认准中国驰名商标”于三年前开始逐渐消失。好听商标转让网来分析下这其中的原因。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的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一时间不少品牌的包装袋、广告宣传面临收回和更新的处境。
“中国驰名商标”为何遭封杀?
可以说三鹿奶粉事件是中国驰名商标退出广告界的导火索之一。
毒奶粉事件爆发之后,不少消费者认为“三鹿”中国驰名商标的光环并非名副其实,甚至对消费者形成了一种产品质量可信赖的误导!
的确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驰名商标”的含义被曲解和过度利用了。很多公众将驰名商标误认为是国家对商品服务质量与企业信誉的官方认可,因此一些企业就将‘驰名商标’的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或印刷到商品包装上,希望可以提升消费者对产品与企业的信任度与认知度,起到广告宣传、促进销售的作用,实际上,因为大众对于驰名商标认识上的偏差,确实令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知名度、品牌影响力与品牌价值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开始盲目追求‘驰名商标’的称号,更有甚者通过虚构商标争议、商标侵权案件等方式获取驰名商标的认定,这些企业在驰名商标的认定上花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而忽视了商品或服务质量,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的行为。为了遏止这种现象的产生,强化驰名商标的保护作用,新《商标法》中对于驰名商标的用途做了一定的限制。
实际上“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本意就是防止被侵权和傍名牌,认定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就可以跨类别、跨领域对商标实施更好地保护。它的作用是用来保护自身而不是一个荣誉称号。能够使企业在商标争议、纠纷等案件中占据有利地位。因此虽然“驰名商标”被明令禁止作为广告宣传使用了,但其依然可以享受不同于普通商标的、特殊的商标保护权利。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
根据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需要提供相关可以证明其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关于“中国驰名商标”的被异化和被纠正也进一步证明了《商标法》的存在更多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企业加冕。好听商标转让网提醒企业正视商标法合理使用权益是企业的义务,也是消费者得到最终保护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