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川普、刘翔等名人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见2017年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

时间:2017-01-12

      所谓名人效应,在商标中也是存在的。

      甚至在这些人还没成名前,就有许多人未雨绸缪地将他们的商标抢注在前。

      下面就来一起盘点有哪些名人的商标被注册了。

    李宁商标

    林丹商标.png

    根据搜索“林丹”商标的注册显示有55条,其中注册日期最早的是上世纪90年代。

    姚明商标

    刘翔成为“飞人”后的3天内,商标即被注册,等刘翔父亲醒悟过来时,却发现已经不能注册了。

    芈月商标

    《芈月传》热播后,一小伙注册了“芈月”商标,有人出价100万购买。

    川普商标.png

    《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在了解到在司法实践中,电影、动画中的角色名称或形象被企业注册为商标的案例不少。

      此前有企业曾将“007”、“JAMES BOND”等注册为商标引起异议,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判定是,在先知名的电影人物角色名称应当作为在先权利得到保护,并以此为由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闯表示:“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是对《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在先权利,或者说里面所涉及到的一些相关规定的权利给予一个具体化保护,能够把角色名称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把它进行覆盖,是这个司法解释非常重要的亮点。”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孙悟空的形象,还有邦德007、哈利波特、喜羊羊,这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其实这些涉及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里谈到的在先权益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王闯解释说,“但是这个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了,如果符合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我们把这作为在先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在强调对角色形象著作权的保护的同时,另一方面,王闯表示,要注意防止侵害社会公众对公共的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必须要注意这个度。

      最后,2017年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已经颁布,据悉今日公布的这则司法解释将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