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时间:2018-01-02

         一般人们在选择注册商标的时候都会选择好听、好记的商标,这样比较容易让消费者记住,所以很多品牌商标都是2-3个字,这个字数就跟人的名字的字数一样,比较有亲切感也比较好记,即成为了大多数人的选择。但这种文字的组合加上好听的要求限制,使得商标变得有限起来,很多自己觉得很喜欢的商标名称一查之后发现,被别人注册了,这真的是一件很忧伤的事情。别灰心说不定这个商标所有者没有使用这个商标,可以通过进行商标转让的方式让自己拥有它。这就需要我们去了解商标转让所需的一些东西,本文将会为大家介绍一下深圳商标转让所需材料,还有办理注册深圳商标转让的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材料:

    1、《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2、深圳商标注册成功时下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

    3、申请人直接到深圳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提交受让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

    4、办理深圳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受让人填写),共有商标转让的委托书由受让方代表人出具。


          办理深圳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因此,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向国家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的申请人应当是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而不仅仅是受让人一方。

    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时,受让人不必向国家商标局同时提交原《商标注册证》只须附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以便国家商标局合适商标注册证上的事项。转让申请收到后,国家商标局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向受让人办法核准转让证件,并通过刊登《商标公告》形式将转让公示与众。实践中“核准转让证明”应与商标注册证同时使用,一般情况下从办理转让申请到取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转让证明大约需要半年左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