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www.ht.cn时间:2015-06-15
墨西哥商标的法律是1991年6月25日指定并于1991年6月28日生效的《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在墨西哥,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墨西哥《促进和保护工业产权法》规定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广告短语和原产地名称可以依法去的注册。墨西哥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注册商标时,应当具体列出要求保护的商品和服务及其所属类别。目前,墨西哥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查询费] RMB 2500
入表申请费 RMB 8,000
注册受理费 (含政府登记、公告、发证书) RMB 4,000
注:1、若委托书签署人为公司法人代表,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的英文翻译本以证明其代表人身份相符;若委托书签署人非公司法人代表,需提供相关的公司授权书英文本,并需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鉴证属实。
2、未能提供使用证明的申请件,补交已使用证据后始能获得证书。
企业之间商标转让 RMB 5,400
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 RMB 3,500
注:申请阶段可办理转让手续。
申请代理费:2,000元
注:以上涉及金额、时间、相关说明等一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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