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1289元

时间:2018-01-02

                

    从本月开始,广州进入新的社保年度当中。南都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去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工资3763元、广州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将成为2012社保年度五项社平工资新缴费基数。

    社保最低缴费数略涨

    据悉,如果各项保险都以下限缴费(缴费基数的60%)计缴,新年度户籍职工每月至少需要交875.96元给社保基金,其中员工自己需交251 .1元,较上一社保年度的最基本缴费支出数662.1元增加200多元(未剔除下半年工伤险缴费减半的相关费用)。此外,外来工在新社保年度每月需交645.93元,其中自付193.64元,这是最基本社保缴费支出。

    社保缴费分为上限和下限两个范畴,上限是缴费基数的3倍,下限是缴费基数的60%。其中,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来,其上限从2011年缴费年度的10089元调至11289元,下限由2011年缴费年度的2018元调至2258元。

    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其上限从上个缴费年度的13623元调至本年度14367元(4789×3),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4789×0.6)。广州市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3623元调至14367元,下限由2725元调至2873元。

    参保职工在缴费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时,以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下限,不得高于上限。

    重大疾病补助金等基数也有调整

    工伤、失业两个险种的上限按照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下限按照年度广东市最低工资标准来,由于本年度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未公布,目前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按照去年的1300元/月来定。今年广州工伤失业两险种的缴费上限是14367元(4789×3),下限则是去年的最低工资1300元。

    同时,广州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照2011年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789元来,均由4541元调至47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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