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超市销售涉嫌商标侵权产品被开80万元的罚单

时间: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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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销售的 “檀山皇小米系列”,省城沃尔玛超市长风店接到了工商部门80万元的罚单。11月23日,记者从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了解到,鉴于沃尔玛超市对罚款有异议,目前,最后处罚决定书尚未下达。
      今年5月5日,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执法人员在沃尔玛超市长风店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由
      沁州檀山皇小米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檀山皇小米系列”小米,包装上使用了与“沁州黄”注册商标“沁州”相同或相近的文字,涉嫌商标侵权。8月14日,执法人员对沃尔玛超市下发《告知书》,罚款80万元。
      对该处罚,沃尔玛超市方面存在异议。根据沃尔玛的要求,11月20日,太原市工商局小店分局举行了听证会,沃尔玛超市有关负责人认为,对于涉嫌侵权的商品,超市在进货之初,便索取并核对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等文件,对这样的商标侵权案件,零售商根本无法预先了解并作出准确的判断。另外,侵权商品仅在太原有售,且目前已经下架停止销售,侵权情节轻微,属于可以减轻或不处罚的情况。
      听证会结束后,工商部门对原先作出的行政处罚进行复核。截至记者23日16时发稿时,对“沃尔玛”的最后处罚决定仍未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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