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工商助推县域企业争创“广西著名商标”

时间:2018-01-02

    整理/华唯商标转让网

    今非昔比,如今的“广西著名商标”在桂林市各县企业间已成为令人眼热的“香饽饽”,变工商部门“要我创牌”为企业“我要创牌”。近年来,桂林市工商局本着“巩固、保有一批原有著名商标;推荐、认定一批符合著名商标条件的商标;培育、发展一批既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其商标又享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努力争创驰名商标”的工作思路,以保护广西著名商标为重点,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目前全市的“广西著名商标”62件,多年保持广西前列水平,其中,12县拥有“广西著名商标”30件。“广西著名商标”的取得有力地推动桂林市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是提升商标意识,积极培育商标。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请示商标工作,多方协调培育辖区规模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形成质量兴县、品牌强县的共识,并制定相关政策对获得广西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进行重奖。12县的30件“广西著名商标”中单荔浦县就持有10件,成为广西县域品牌第一县,巩固了其“南国食品城”和“中国衣架之都”的美誉。

        二是加大商标扶持力度。将商标扶持作为服务企业的切入点,纳入日常工作,全员开展“一所一标”及推荐著名商标活动。要求一个工商所每年至少指导企业注册一件商标,鼓励有实力和条件的企业争创广西著名商标,并指导企业认真准备材料、正确填写表格,提高“中标率”,并将该项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目标。改变了以往商标管理与服务只由商标广告管理部门单打独斗、基层工商所不参与的局面,全局形成了人人参与商标管理、努力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发动企业积极参与。通过不定期举办商标知识讲座和上门指导方式,积极发动企业创牌、保牌,实施名牌兴企战略,点燃了企业争创广西著名商标的热情。如广西荔波食品公司在2007年第30类的“荔波及图”商标获得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后,企业的同类产品的销量和利润步上了一个新台阶,使其品牌意识大大增强。2008年又有一个商标获得著名商标认定。企业从中尝到了甜头,3年的有效期未过,就迫不及待向工商部门咨询重新申报著名商标,并如愿以偿申请成功。

        四是系统性地指导企业正确实施商标战略。提醒企业创牌“八项注意”,避免企业走弯路。如指导企业注册商标既求创意又努力做到企业字号与主打商标的统一;加强商标标识与档案保管;加强商标防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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