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蒙小肥羊”商标侵权被罚28万

时间:2018-01-22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第45号令,对市区内冒充小肥羊品牌的“蒙小肥羊”处以28万元的行政处罚。继今年“粉丝维权案”后,这是小肥羊再度在商标维权方面取得的胜利。

      据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相关内容,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蒙小肥羊”火锅店因在经营过程中在门牌、点菜牌、筷子套以及餐厅内墙面上多个显眼位置使用了与驰名商标“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图”相近似的“蒙小肥羊”、“蒙小肥羊MENG LITTLE SHEEP”的字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犯了正宗“小肥羊”的合法权益。最终,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蒙小肥羊”作出罚款28万元的处罚。

    对此,小肥羊首席运营官张占海表示:“维权打假是小肥羊本着维护品牌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所做的一件重要事情。这个过程既是"小肥羊"品牌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是小肥羊公司与假冒侵权行为不断斗争的过程。”

      从未注册商标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到经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诉讼,直至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核准“小肥羊”商标注册的裁定,小肥羊经历了坎坷的商标注册过程,并最终取得商标权,成为国内家喻户晓的驰名品牌。公司对来之不易的“小肥羊”商标甚为重视,一直坚持投入人力物力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展开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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