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获一起侵犯商标专用权案

时间:2011-05-21

    文/华唯商标转让网

    近日,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中,克山县工商局又查获一起商标转让侵权案。

      近日,消费者潘某向工商机关投诉:“五一”过后,潘某在克山县某超市内买到的“银鹭”桂圆莲子八宝粥吃起来却口感大不相同,仔细观察外包装才发现,此“新银鹭”非彼“银鹭”。于是潘某投诉工商部门。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超市卖场内经销的“新银鹭”桂圆莲子八宝粥系山东枣庄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其包装却酷似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银鹭”牌桂圆莲子八宝粥,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据调查,该批“新银鹭”牌桂圆莲子八宝粥是当事人以每件25元的价格从哈尔滨市某食品批发部购进的,共50件60罐,案发时当事人以每件 29.00元的价格销售出24件。当事人已涉嫌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剩余的26件涉嫌商品进行了查扣,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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